此声明乃采纳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澳门分行(下称「本分行」)的私隐政策声明(下称「本声明」)。订立本声明的目的,是为确立本分行全力执行保障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实务,以遵守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下称「该法例」)各项条款及条文。
2.1 概括而言,本分行持有的个人资料有两大类,包括客户的个人资料及雇员(包括前雇员)∕可能成为雇员的人士的个人资料。
2.2 本分行持有的客户个人资料可能包括下列各项:
2.3 本分行持有雇员(包括前雇员)及可能成为雇员的人士的个人资料可能包括下列各项:
2.4 本分行或会持有鉴于经验及其业务特别性质所需的其他种类的个人资料。
3.1 本分行只会为直接与本分行的职能或活动有关的目的使用所收集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可能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为了同样的目的被转移至其他第三者。本分行会在收集个人资料的时候,通知有关人士其个人资料的可能承转人。
3.2 客户就开立或延续账户、建立或延续银行信贷或银行所提供的银行服务或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就银行处理关连要求或投诉)时,需要不时向本分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3.3 客户与本分行在延续日常银行或其他金融关系中,本分行亦会收集客户的资料。
3.4 客户的资料可被用作下列用途:
3.5 本分行可根据客户向本分行、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其他银行或客户使用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包括其他金融服务供应商) 所发出的指示,使用本银行的应用程式介面(API)向该等其他银行及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转移客户的资料,以作本银行、客户的其他银行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通知客户的用途及/或客户根据条例所给予同意的用途。
3.6 雇员(包括前雇员)及可能成为本分行雇员的人士的资料,可被用作下列用途:
本分行的政策是为确保个人资料的保安及防止资料被未获准许或意外的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就个人资料因应其敏感程度及考虑如此等事情发生便能造成的损害程度提供适度的保障。为达到适当程度的保安,本分行的一贯做法是透过提供安全的储存设施(包括在资料存置设备实施保安措施)来严格限制资料被查阅及处理。本分行亦会采取措施以确保能查阅该等资料的人士具备良好操守、审慎态度及办事能力;基于有需要知道的原则来审批查阅资料权限。个人资料只会以妥善保安的方式传送,从而防止资料被未获准许或意外的查阅。如本分行聘用(不论是在澳门或澳门以外聘用)资料处理者(包括云端服务供应商),以代本分行处理个人资料,本分行将采用合约规范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转移予该资料处理者作处理的个人资料被未获准许或意外地的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
本分行的政策是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所有经由本分行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料在顾及有关的个人资料被使用于或会被使用于的目的下均为准确。本分行会实施适当的程序以定期核对及更新所有个人资料。倘若本分行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含有意见声明,本分行会采取一切合理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任何声言是支持该项意见声明的事实,均属正确。
6.1 就个人资料的收集,本分行会确认有关资料是为了直接与本分行的职能或活动有关的合法目的而收集。个人资料是以合法及公平的方法收集,资料的收集对收集目的而言是必需的,及所收集的资料属足够但不超乎适度。
6.2 在收集个人资料的时候或之前,本分行会向有关人士提供一份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述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将获转交资料的人士的身份类别、查阅及改正资料的权利,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本分行会采取切实可行步骤以确保有关人士会被告知他们是有责任抑或是可自愿提供个人资料;如属有责任提供,没有提供资料的后果。
6.3 本分行于使用取自公共领域的个人资料前,会留意该等资料存放于公共领域的原来使用目的(例如法例订明设立某公共登记册的目的)、相关使用限制(如有)及有关人士在个人资料私隐方面的合理期望。
6.4 有关本分行经互联网收集个人资料,例如银行产品或服务的网上申请或活动网上登记, 本分行会在收集个人资料的时候或之前提供有关产品服务或活动的条款及细则,包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以通知有关人士有关收集资料的目的、将获转交资料的人士的身分类别、查阅及改正资料的权利,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包括个人资料的保留期间、如适用) 。
本分行会按照严格的保安及保密标准保障在互联网提供给本分行的任何资料。并采用加密的方式在互联网上传输敏感性数据,以保障个人的私隐。
6.5 Cookies、Tags 、Web Logs 等的使用
Cookies 是由网站伺服器传送至浏览器的小段资讯,这些资料储存于电脑硬碟中,使网站伺服器能于稍后再从浏览器内读取。这有助网站保存某位特定用户的资料。
Cookies 被设计成只可让发出的网站读取,但不能用作取得使用者的硬碟资料、电邮地址或收集使用者的敏感资料。
基于以下目的,本分行使用Cookies、Tags 及Web Logs 识别使用者的网页浏览器﹕
a. 身份识别
本分行不会把使用者的敏感资料存置于Cookies 内。当使用者浏览本分行网站时,所有联系将会利用Cookies去识别使用者身份。
b. 资料分析
使用者浏览本分行的网上平台及社交网络(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网站、流动应用程序及Facebook)时,本分行可能透过Cookies/Tags/Web Logs 等技术收集有关浏览记录以供资料分析。该等记录是不记名的集体统计资料, 并不包括任何个人身份资料。本分行收集有关记录资料,主要为更好地瞭解用户的统计数据、兴趣及使用模式,及提高本分行网上推广的效率。
有关资料可能会被经本分行转移至第三方公司(例如,网页流量追踪及报告、网上广告刊登等的外部服务供应商)或由第三方公司代本分行收集以进行以上用途。而本分行授权的第三方公司不会把该记录再转移予其他第三者。该等记录是不记名的集体统计资料,并不包括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的资料。
大多数网络浏览器初始设定均为接受 Cookies。使用者可以透过变更网络浏览器的设定选择「不接受」Cookies,但此举可能导致使用者无法使用本分行的网上银行服务以及使本分行网上平台及社交网络上的某些功能无法正常运作。本分行保留所收集资料的时间取决于收集该资料的原始目的或与其直接相关的目的,以及为满足任何适用法例、法规及合约要求。
透过 Cookies/Tags/Web Logs 等技术收集的资料一般不会保留超过 3 年。
6.6 本分行为一般保安目的于本分行范围及自动柜员机安装录像模式闭路电视系统以保障客户及员工人身安全、业务资产、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有关闭路电视系统记录只会由被授权人士查阅或使用。本分行可能在有需要对任何法律程序作出回应,或对任何事故或投诉等情况作出调查时,披露有关闭路电视系统记录予第三方,例如监管机构或执法机关。
除上文所述情况外,本分行会按照相关保留政策及指引删除闭路电视系统记录,并根据本声明采取合适的保安措施保障有关记录。
7.1 本分行的政策为按照该法例的规定,依从及处理一切查阅资料及改正资料要求;及让所有有关员工熟悉有关规定,以协助各人士作出有关要求。
7.2 本分行或会在符合该法例的规定下,就查阅资料要求征收费用。本分行只可收取与依从查阅资料要求直接有关及必需之费用。倘若任何提出查阅资料要求的人士要求本分行提供按早前的查阅资料要求已提供的个人资料的额外复本,本分行或会收取费用以全数弥补因提供该额外复本而涉及的行政成本或其他成本的费用。
7.3 有关查阅资料及改正资料的要求,可向本分行资料保障主任或其他相关指定人员提出。
8.1 本分行会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个人资料的保存时间不超过为达致该资料被使用于或会被使用于的目的所需的时间。本分行在结束账户、终止服务或雇员离职后一般会持有有关客户及雇员的资料7年或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期限。
8.2 有关本分行收集求职者的个人资料,除非有具体理由规定本分行必须保留该等资料一段较长期间(例如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期限),本分行会由拒绝聘用求职者的日期起计保留该等资料不超过2年。
8.3 如本分行聘用(不论是在澳门或澳门以外聘用)资料处理者(包括云端服务供应商),以代本分行处理个人资料,本分行将采用合约规范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转移予该资料处理者作处理的个人资料的保存时间超过处理该等资料所需的时间。
9.1 本分行会定期审阅本声明
9.2 为确保依从该法例所载的规定,本分行备有:
10.1 本分行已委任资料保障主任,以负责统筹及监察该法例及本分行保障个人资料政策的遵守情况。
10.2 资料保障主任的联络资料如下︰
澳门宋玉生广场 322 号
富达花园地下 AP 至 AW 铺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资料保障主任
电话:+853 2833 5511
传真:+853 2833 7557
(中英文版本如有歧异,以英文版本为准。)